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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刚流浪记之北京

时间:2025-05-29 11:37:42 作者:“晒娃”变“啃娃”,谁在打网红儿童的“小算盘”? 浏览量:16307

  一名模样十一二岁的女孩,上着吊带、下穿短裙,随着音乐跳舞,做出眯眼、嘟嘴、扭屁股等表情、动作……

  该短视频下方的评论区,一些留言不堪入目。

  短视频浪潮下,不同主体纷纷将镜头对准未成年人:家长以“晒娃”之名打造“小网红”、教师将师生互动包装成吸粉素材、校外机构借“形体训练”“艺术课堂”等拍摄未成年人才艺……

  网红儿童成父母“摇钱树”,被安排出镜摆拍、带货甚至擦边,为什么晒娃变成了“啃娃”?

  记录成长本无对错,但问题在于尺度与动机。在记录与保护之间、在自由与规范之间,需要追问的是:当未成年人缺乏完整判断力时,谁有权决定其形象被公开展示?未成年人究竟能不能成为短视频的主角?平台该如何规制这类短视频,相关部门又该如何监管?

  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,本期“好好谈谈”,我们来谈“网红儿童”,看看知乎答主们的观察和讨论——

  流量的另一面

  儿童成网红,为何争议大?

  @月落西元:以前我关注过一个小朋友,那时候他还不会说话,看的第一个视频是他愣头愣脑地抱着一大瓶矿泉水,当时感觉这个孩子招人稀罕,就随手点了关注。他的老爸属于比较会整活的,后续的视频也挺有意思,我看的津津有味。慢慢的,小朋友长大了,家长参与甚至指挥表演的程度也明显提高了。直到有一次一扫而过的镜头中出现了在旁边指挥的孩子奶奶,打那之后,我就取消了关注。我喜欢的是孩子自然的天真浪漫,而不是演出来的浪漫天真。

  @司徒千山:网上有一个词叫奶辣风穿搭,我都不知道怎么火起来的,一个个小女孩穿成年人的性感露肉的衣服。你还不能说,你说就是你心脏,看什么都是脏的。

  @偷得浮生半日闲:我之前刷短视频就刷到过几个父母拍摄自己女儿的短视频,这类视频中女儿一般10-12岁,身高已经1.6-1.7米高了,只看身高外貌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个未成年人,视频内容主要是女儿穿着超短裙、露脐装在那里转圈或者蹦蹦跳跳,然后标签、封面、标题等写上几岁女儿申请出战之类的垃圾文字。

  @宝丫妈咪:在短视频平台儿童吃播成为一种畸形“流量密码”的加持下,3岁女童被父母喂到70斤。无节制的喂养方式,拍摄女儿从微胖到巨胖过程的视频内容,无一不让人质疑孩子父母是否用“摧毁”女儿的方式,达到聚集流量和点击率,以此获利的目的。其父母辩称“拍视频只为好玩”,却对网友揭露的账号“好物推荐”“找我官方合作”标识避而不谈。

  @六个点儿:还有一种专门拍孩子不会算数,家长自己气得暴跳如雷的。视频看下来,孩子吓得连话都琢磨不明白了,哪还能琢磨过来几加几等于几?

  镜头后的家长

  晒娃变啃娃,有哪些隐忧?

  @明迭:接触过一个资深童模,是的,资深,一个7岁的女孩,已经入行3年多了。

  她父母工作早就辞掉了,全心全意陪伴女孩工作。所谓陪伴就是早上送到拍摄场地,然后在休息区玩手机、与其他童模家长闲聊。据其他家长介绍,这个女孩一个月基本没几天休息日,有时候一天要赶几个场地。她日薪3000,还不算几十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收益。已经在一线城市挣了两套房子了,父母还生了二胎弟弟。真·养活全家。其他家长提到都是羡慕,甚至他们认为自己孩子早早的就做童模挣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,让孩子赢在起跑线。

  要知道全职童模是不上幼儿园的,小学也是直接办病休,我很难理解这种赢在起跑线。但可能对于这些家长来说,他们也很难理解我们所说的不能靠小孩子赚钱。

  @青山布衣:流量喜欢什么,自然就有无数人去迎合流量,“梅以曲为美,直则无姿;以欹为美,正则无景;以疏为美,密则无态。”——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

  @苏秦:孩子在父母面前没有什么话语权,任何潜意识的恶意都可以被父母用言语包装成“为你好”的善意。

  @莫比乌斯环上的人:不是所有人都爱自己的孩子的。

  @陌上笑:我从来不看这种视频,因为背后肯定会有孩子被父母要求一遍又一遍的拍摄,直到拍到满意为止,成年人打工如此,儿童打工何尝不是如此,所以营销孩子在我看来和使用童工没有区别。

  @悠铀:其实这个圈子出现类似儿童擦边的现象是内卷的体现。人太多了,僧多粥少,这些家长或者说导演们就开始给自己的孩子上强度。

  @momo:当成为盈利模式的一部分,仅仅依靠家长的良心控制尺度,显然是靠不住的。贩卖孩子隐私的正是孩子的监护人,这种新型的儿童商品化的现象,理应成为网络安全优先需要解决的问题。虐待儿童,不单单是严重伤害打骂,你让3岁5岁孩子在镜头前强吃她吃不下的食物,甚至成年人的饭量是不是虐待?让婴幼儿穿擦边的成人款服装算不算软色情?强加给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儿童的恶趣味算不算贩卖隐私?自媒体发展太快,监管漏洞太多,应该及时补上这个部分。

  希望孩子做回孩子

  同为父母,他们这样建议

  @宝丫妈咪: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。然而,由网红儿童多以“家庭日常”为伪装,难以界定“危害行为”的边界。

  希望平台能建立用户注册、内容审查、监督举报等系列机制,对严重违规的账号采取封号措施,并设置对“小网红”擦边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,发现即处理。

  但愿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成长,而非沦为流量时代的牺牲品。

  @一直走:网红是近几年很流行的一个词,但是,我却一点都不想在后面听到“儿童”两个字。孩子是还需要我们作为父母倾心养育全力保护的年龄段,给孩子多一点宽容和爱护,让孩子的童真保持多一点时间,童年短暂,疏忽即逝。有足够爱储蓄的童年,未来成长的路上才有更充足的能量去面对风雨。适度晒娃,拒绝啃娃!

  @Moon小月麻麻:我看很多做得好的自媒体博主都有自己的风格,靠自己的魅力或家庭氛围,输出育儿观念,分享带娃日常,本人,孩子都是很正能量,是通过这样不停输出来获得的流量和关注,而不是成天想着靠孩子搞擦边,打扮成人化,跳着劲歌热舞来吸粉。

  记录成长本就没有对错,有的孩子就是很牛,父母愿意分享孩子的成果,成功的学习方法,孩子愿意被记录,观众看了能学习到一些东西,有所获得感,喜欢看,就火了。

  但是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,很多孩子大了就不愿意配合拍摄了。她们有自己的思想,也不是工具,流量狂欢中,也要注意保护孩子的童年。

  @柳芽有俩娃:希望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未成年在网络环境的保护。也希望平台加强对儿童网红内容的审核、改善算法推荐机制。希望禁止童模出镜。希望孩子能做回孩子。

  “童模脸上的浓妆、吃播镜头的暴食、擦边视频的扭胯”——这些被流量扭曲的童年,是时代最锋利的伤口。我们不否认自媒体记录成长的价值,但当“晒娃”变成“啃娃”,镜头后的流量算盘敲得噼啪响,童年,被明码标价推上交易桌。

  孩子不是家庭的 “摇钱树”,更不是流量时代的 “快消品”。更令人忧心的,是这种 “啃娃逻辑” 正在逐渐被更多人接受。评论区里,对幼童擦边内容的追捧、对童模 “小小年纪挣大钱” 的羡慕,折射出一种病态的成功观——似乎孩子的价值只在于能创造多少经济收益。

  拒绝让孩子成为镜头前的提线木偶,爱不是把孩子推向聚光灯下的名利场,而是守护他们免受成人世界的功利侵蚀。毕竟,童年不是待价而沽的商品,而是生命最初的、不可复制的光。

  你认为未成年人出镜的 “尺度红线” 应如何界定?

  若你是家长,会愿意让孩子成为短视频主角吗?为什么?

  来源:半月谈新媒体、知乎

  (半月谈微信公众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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